安徽多种方式处置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 放归自然是首选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0-08-04 09:01:41

今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在养野生动物将如何处置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昨日从省林业局获悉,我省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已全面进入实施阶段,各地正在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8月20日前将全面完成退出处置等各项工作。

回归自然 500只养殖野鸭“打头阵”

7月24日上午,在安庆市宜秀区一处湖边,500只花脸鸭、绿翅鸭从笼子游向宽阔的水面,迎来新生。

据悉,这500只野鸭来自宜秀区养殖户姚长林的养殖场。此前,养殖场里一共有5750只野鸭,在“禁野令”出台前,它们的命运是被养殖半年后,进入广东、浙江等地的餐馆。“禁野令”出台后,野生动物不能交易,老姚就一直养着它们。野放之前,它们已被养了一年多。

近期我省陆续出台禁食野生动物处置方案、办法和补偿标准。在处置方法上,优先选择野外放归、转非食用合法利用、收容饲养和调配方式。这500只野鸭也作为“先头部队”,改变了命运。

安庆市宜秀区林业局副局长李凯介绍,当天实施野放的地点经过了精心挑选。“水面大,环境好,远离居民区,有利于野鸭存活。”放归还不是结束,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还将在此后一段时间对它们进行监测。后续放归的一部分野鸭还加装了“动物追踪器”,方便科研人员动态掌握它们的野外生存状况。

科学论证

多种方式放归自然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林业局了解到,在禁养野生动物的处置上,我省坚持“保护优先,分类处置,统筹推进”总体原则,在养野生动物优先用于补充野外种群、提高生物多样性。实施野外放归时,放归方案也需经科学评估严格论证,并在专家指导下实施。

省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野外放归方案要考虑在养野生动物种类、数量、个体健康状况、野外自然生存能力、放归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环境容纳量、对自然生态和人畜影响程度,以及放归时间和放归方式等多种因素。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外来物种禁止野外放归。

在地点的选择上,野外放归点必须是该物种的自然分布区或历史分布区。一般根据放归物种的生活习性,选择远离居民点、人为干扰较少的地点进行。

根据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制定的《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和我省的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办法,我省还将合理控制放归区野生动物数量。对一些过分依赖人工饲养条件的物种,还将在实施放归自然前进行必要的“适应性锻炼”。

省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近期已选择了部分品种进行试验性野放。林业部门将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及高校团队,对野外放归的野生动物生存、繁衍等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评估其对当地自然生态和当地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不宜放归

将送往动物园等地

除了放归自然,对一些无野外生存能力和其他原因不宜野外放归的,我省将采用转为药用、科研、展示、工业化饲料原料利用、制作标本或其他非食用合法利用方式进行处置。

省内一些野生动物救护机构、城市动物园、野生动物园以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也将成为部分禁食野生动物的“归宿”。记者从省林业局了解到,目前安庆、阜阳等一些地方已将一些野生动物委托当地动物园、景点、生态园代养,另外还有部分在养野生动物将转交高校作教学实验动物使用。

对确实不能按野外放归、转非食用合法利用、收容饲养和调配方式处置的在养野生动物,将进行“无害化处理”。省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尽量采用前面3种方式处置,原则上不采用无害化处理。

此外,目前我省各市正依法有序推进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8月20日前,我省将全面完成退出处置等各项工作。

“禁野令”出台后,原本合法养殖野生动物的经营户们也将面临退出、转行。省林业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我省已经出台了补偿标准,将严格做好补偿“在养野生动物”的核实认定和处置工作。退出处置期间,各部门还将严厉打击各种涉及禁食野生动物非法猎捕、交易、运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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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在养野生动物 归宿各有不同

蛇类:部分“药用” 部分放归自然。据悉,我省现存栏在养的蛇类约10种,其中:除尖吻蝮、乌梢蛇等部分转依法药用外,尽可能实施放归自然。

雁鸭类:大部分野放。目前主要养殖种类有鸿雁、灰雁、豆雁等,存量大,多为候鸟,除可调配作展示养殖或制作科普标本外,其余进行野外放归,不宜放归的转作其他非食用性利用等。

蓝孔雀:蓝孔雀作为外来物种,不得放归自然,可收容、调配用于动物园、野生动物园展示养殖或制作科普标本等。

竹鼠、豪猪、果子狸:养殖量较大,非食用性利用需求小,但均为我省自然分布种,除少量收容调配外,主要通过分散实施放归自然,确不能野外放归的再无害化处理。

黄麂、猪獾、狗獾等:存量小,非食用性利用需求小,但均为我省自然分布种,除调配给动物园、野生动物园或用于制作科普标本外,总体上实施放归自然。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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