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及监管防非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请您注意以下养老诈骗常见手段。
一、作案手段
2010年起,戴某平开始经营“夕阳红”老年公寓,收取费用作为日常经营资金,同时戴某平通过民间借贷和银行贷款,融资经营其他工程项目,却经营不善导致负债累累。为偿还自己的负债,戴某平联合魏某升、徐某强、徐某刚、戴某擎等人利用“夕阳红”老年公寓实施非法集资。
通过发放传单、开展讲座、组织聚餐等方式,戴某平等人大肆宣传其老年公寓投资项目,声称可以获得“投资高回报”“优惠享受养老服务”,只要签订床位预定合同、缴纳预定金,就能获得年化7%-12%的利息,吸引大批中老年人投资。
截至2018年3月,利用上述方式,戴某平等人共向2100余人吸收资金1.36亿余元。上述资金中,绝大部分被戴某平个人任意支配使用,其余资金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本息、归还所欠的民间债务和银行贷款、销售团队提成以及个人挥霍使用,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9300万余元。
二、法律后果
2021年2月1日,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戴某平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魏某升等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十一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三、风险提示
不轻信定期高额回报、若干年后返还全部资金、免费入住等幌子,收取预定金、投资款等养老“促销”项目。预缴纳的资金无法受到监管,资金安全存在重大风险隐患。老年人要抵制诱惑,谨防受骗。
(供稿:平安人寿安徽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