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检察官李浩:办的不只是案件 更是别人的人生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3-09-27 15:27:22

2010年初,李浩通过了国家公务员考试,正式进入利辛县人民检察院。

在成为检察官之前,他曾是一名小学和初中老师。在外人看来教师是一个认可度非常高的职业,待遇也比较可观,但李浩却选择了遵从初心转行做检察官。直到今日他也没有后悔过当初的决定,“检察梦的开始是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检察官的形象,后来大学学了法学专业,代表国家公诉人员尽职尽责让我感觉是一件非常荣幸和骄傲的事情。”

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十余年来,李浩始终坚持用细心对待案件,用耐心对待当事人,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无一错案。1000余件案件,背后是李浩的勤奋和对工作的热爱,而无一错案的背后则是李浩对案件细节的精益求精和业务能力精湛的最好注脚。

以行动砥砺初心

1982年11月,李浩出生在一个书香家庭,他的母亲是一名教师,在备课声中长大的他从小耳濡目染,明白基层教育的重要性。大学毕业那年,他回到久违的家乡,却发现小城热闹不再,青壮年劳动力大都选择背井离乡外出打工,留下耄耋老人与黄毛小儿。彼时,留守儿童已经成为一个大问题,没有年轻人愿意留下来教书,基层教育优秀师资缺乏。深受母亲影响的李浩见到这种现象,不甘心基层教育事业就此荒废,于是他披甲上阵,成为本地学校中唯一一个本科学历的小学老师。从2006年到2010年,李浩先后做过小学数学老师和中学英语老师,教书期间培养了他与孩子们耐心沟通的能力,这也为他后来出色的未检工作埋下伏笔。

如果一直当一名人民教师,相信李浩也一定是孩子们最喜欢的一个。但命运在此时发生了转折,因为李浩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考公。很多人都问李浩究竟是怎么想的,明明教师工作已颇有起色,未来之路光明可见。这个一米八左右魁梧的大汉难得有些羞涩,“大学学的是法学专业嘛,当检察官也是年少的梦想,人生之路虽然偏离了几年,但最终还是想作为一名公诉人员发光发热。”

从三尺讲台到三尺公诉席,李浩仿佛一艘靠不了岸的船,终于在跌跌撞撞的尝试中找回了自己的航道。乍然一转行,四年积累全清空。从头出发,李浩在刚入职的同期干警里显得并不张扬。公诉科的老领导这样评价,“他特别好学上进,主动整理卷宗,熟悉工作流程,学习办案经验。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不是先去问前辈,而是主动翻查资料,去看其他专家对此类案件的判决,结合现状做出自己的判断。”

面对全新的挑战,李浩干劲满满,在自己所热爱的职业中挥洒热血。到如今已经有十几个年头了,李浩用他出色的成绩来证明当初转行的决定不是青涩的莽撞,而是对于心中所爱的职业梦想值得坚定一切。

以办案彰显作为

2019年,利辛县检察院成立第六检察部,专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后,李浩就下定决心,一定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0年,利辛县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有一位政协委员反映了这样一个情况,利辛县某中学教师叶某涉嫌对其学生进行猥亵。接到这个线索的李浩和这位政协委员进行了初步沟通,从其讲述中,李浩感觉案件的当事人已经涉嫌犯罪。随后,李浩及时带领干警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及涉事中学进行走访了解并调阅相关卷宗,却意外发现该案已被利辛县公安局作为行政案件处理。拿到卷宗的李浩在仔细研究案件后进一步确认自己的判断,该案件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叶某涉嫌犯罪。

曾经做过教师的李浩,对受害女童自然多了一份别样的呵护和感情。“决不能让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逃脱法律制裁,决不能放任任何一个孩子受到侵害而置之不理。”抱着这种决心,李浩决定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利辛县公安局在复盘了整个案件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于同日立案侦查。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李浩认为叶某作案手法娴熟,应该不是第一次犯案,他建议警方认真核查叶某之前有没有过案底。后经警方查证,果然在几年前叶某曾经因为猥亵女生被打击处理过。于是,利辛县检察院向当地教育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在教师岗位准入方面做好资格审查工作,避免类似事情再度发生。

2020年11月5日,利辛县检察院以叶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向利辛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禁止四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该案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全省检察机关未检精品案例。

为了建立保护未成年人长效机制,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发态势,在李浩的建议下,利辛县检察院会同县监委、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会签了《利辛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协商机制》,推动将强制报告制度纳入利辛县平安建设考评。针对未成年人被性侵高发的情况,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在宾馆、医院、卫生所、学校及周边场所发放强制报告提醒卡牌5000余份。对留守儿童集中的乡镇学校、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察,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

李浩常说,“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也是别人的人生。要多想一分、多走一步,真正用绣花功夫把案件办到极致。” 从人民教师跨界成为人民检察官,从“传道授业解惑”到“守护公平正义”,改变的是职业,不变的是为人民服务的热忱。在李浩眼中,检察官不仅是法律监督的实施者,更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秉持着这样的工作精神,他所经手的案件获评全国、全省精品案件,先后荣获了“十佳药都政法卫士”、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皖检之星”等众多称号。

“穿上这身检察制服,就有一种荣誉感。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也会加强学习,认真办好每一件案件,让老百姓感受到身边的公平和正义。”李浩说。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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