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警惕“以房养老”套路贷,守护老年人财产安全
来源:安徽商报合肥网 责任编辑:伍献娟 分享到 2023-09-28 14:14:51

【案例简介】退休干部刘大爷接到一通自称是某资产管理公司养老服务板块负责人柴某的电话,对方表示想推荐公司的一个“以房养老”项目。刘大爷在柴某的一番利益演示后决定加入,随后柴某找来了两名放贷人,刘大爷和两名放贷人分别签订了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很快500万元的贷款汇入了刘大爷的账户内。随后柴某提出,按照以房养老协议,这500万元的贷款要转入到公司的理财账户内进行统一投资,随后柴某用POS机分九次将这500万元全部提走。

一个月过后,刘大爷没有收到所谓的养老金,反而收到了两名放贷人的催款通知,这才发觉上当并赶紧报警。

【案例解读】

一、什么是“以房养老”套路贷(以下简称“套路贷”)?

不法分子利用虚假的高息理财产品(或虚假的养老项目)为饵,诱骗老年人用房屋抵押借款投资。常用手法是要求老年人到公证处办理借款合同强制执行公证书和房屋出售、过户授权委托书公证。老年人用借款购买理财产品后,骗子会编造种种理由无法兑现本息,等到老年人不能如约还款时,他们就可以凭着强制执行公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屋,或者持有经公证的房屋出售、过户授权委托书到房屋登记部门将房屋过户给他人。最终是老年人既没赚到养老钱,又损失了房屋。

二、什么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在现行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合同中约定,老人身故后其继承人也可以在保险公司处分房屋前,偿还老人应承担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并支付赔偿金,赎回房屋。如果房屋处分所得在偿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因处分抵押房屋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和应缴税费后还有剩余的,则剩余金额会返还给继承人;若房屋处分所得不足以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则不足部分无须继承人支付,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案例警示】除了“以房养老”套路贷骗局外,投资“养老项目”、提供“养老服务”、销售“养老产品”也是常见的涉老诈骗形式。近期在江苏省4个法院宣判的5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中,被骗老年人1500余名,涉案金额近20亿元。小恩小惠、假扮“高大上”、打感情牌、夸大宣传是该类犯罪分子惯用伎俩。

以房养老骗局不仅危害极大,而且整个骗局环环相扣,十分隐蔽,老年人一旦轻信,就可能房财两空。

老年人有一定的财富积累和大量空闲时间,接收新信息的能力弱,容易成为骗子的目标,遇到事情老年人多与家人商量,不要轻信别人,加强学习提高辨别骗子的能力。(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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