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一届就能干“伤”了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周继龙 分享到 2023-04-27 18:21:04

记者调查发现业委会履职挑战多 长期良性运转不容易

成立业委会不容易。“千辛万苦”成立了业委会,小区问题就都能顺利解决吗?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调查发现,业主参与不够、质疑多信任少等现实难题,对小区业委会履职形成了严峻挑战。业委会要当好业主代表,实现长期良性运转,不容易。

成立一年半 业委会解散收场

2022年10月,合肥杏林花园小区贴出了一张公告,成立一年半的业主委员会宣告解散。大型老旧小区成立业委会格外艰难,好不容易成立的业委会最终走到解散,一些小区业主感到遗憾。在省城业委会圈里,不少“同行”也唏嘘不已。

杏林花园是合肥较早建成的小区,1998年业主开始陆续入住,共有3000多户。随着小区“年岁渐长”,各种问题越来越多,小区一度成了“脏乱差小区”。2021年,在街道和社区的支持下,小区业主们克服重重困难,召开了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业委会。业委会成立后,招聘了新物业,成功申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后,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小区进行改造,杏林花园小区面貌得到了很大改善。

但新的矛盾也来了。杏林花园原业委会成员殷先生介绍,虽然引入了新物业,但一些业主长期不缴纳物业费,对道闸、车辆管理不配合,有些业主对物业服务品质提升没有达到预期感到不满,各种矛盾依然尖锐。新物业一年的合约期未到就辞职退场。业委会在街道和社区的支持下,又重启选聘程序,选聘了品牌物业入驻小区,但各种问题依然没能得到彻底解决。

在更换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的过程中,不少业主质疑业委会的工作,甚至通过各种方式攻击业委会成员,业委会内部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分歧也很大。“业委会工作很难开展。”殷先生介绍,很多业委会成员感到心力交瘁,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业委会最终走向解散。

“干了一届不会再想干第二届”

“干了一届之后绝对不想再干第二届。”曾在合肥市某小区担任过业委会主任的吴先生(化名)这样描述自己的履职经历。

“业委会成员基本是无偿奉献。”吴先生说,很多业主对业委会成员持有非常高的道德要求。“外卖员跑腿收费大家都能接受,业委会成员请假为小区工作,哪怕拿100元误工费,也会被指责有私心。”

“没加入业委会前,我是好邻居。加入业委会之后我就成‘坏蛋’了。”吴先生说,小区里出现毁绿种菜等违规行为,业委会出面劝阻,往往收效甚微。“业主还会吐槽:选上了业委会就翻脸不认人了。”另外,在小区动用维修资金等方面,业委会也非常容易遭受质疑。“负责工程的是不是业委会成员亲戚?”

“打铁也要自身硬”

曾牵头筹备召开国际花都首次业委会大会的高先生认为,业委会成员首先是业主,在选举和履职过程中,业委会成员却被当成政府的公务员来要求。“不能要求业委会都是‘圣人’,应该宽容地对待一些热心小区公益的人,否则就会让热心人心寒,对小区事务望而却步,不利于小区发展。”

“很多业主对小区管理现状不满,但对小区公共事务参与度不高,存在‘搭便车’的心理。”合肥某街道物业办负责人告诉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一些小区好不容易成立了业委会,一旦小区矛盾难以短时间内解决,或业主认为自身利益受损,很容易对业委会产生不信任,把矛头指向业委会。

“无偿服务,搭时间赔精力,一旦被攻击,业委会成员很容易积极性受挫。”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业委会成立难,解散却很容易。业委会成员只需要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提出,就可以辞职,达到一定比例,业委会就宣告解散。

高先生说,业委会筹备和运行过程中,难免遇到暂时的困难,听到不同的声音,筹备组成员和业委会成员也不能遇到挫折就放弃。在筹备和运行过程中,需要不断提高组织能力,直面问题、解决问题。业委会在成立后,应坚持财务公开,业委会及成员不得参与小区经营性活动,包括直系亲属不得参与小区的工程,让自己的作为“暴露”在阳光下,以取得大部分业主的信任,“打铁也要自身硬”。

合肥金色名郡小区业委会主任刘兵表示,业委会运行中,不专业、不自律就可能会步入歧途,侵蚀业主利益,甚至导致小区公共事务被一些极端的业主“把持”,业委会变成少数人牟利的工具。现实中,一些规范运作的业委会更多是靠“自律”。他认为,业委会成员不仅要有一颗“大心脏”,更要专业,懂政策,懂法律。

对业委会有效监督尚存盲区

《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推动业主委员会公开透明履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指导、监督业委会开展工作。但现实中,对业委会的有效监督依然存在困境。

据合肥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周先生自述,他的公司曾遭遇业委会成员向其索要“工资”的尴尬局面。政务区一家物业公司也遇到类似业委会成员要求把小区工程交给他的亲属做,否则就是各种刁难,使得小区工程迟迟不得开工,最终只得满足其要求。

刘兵建议,政府可以出面搭建小区公共财产阳光管理平台,车位、广告招租、公共收益支出等小区公共事务在平台上及时公开,让更多的普通业主参与小区治理,也避免业委会成为“一言堂”。

一位长期关注业委会的业主认为:有关法规条例明确,小区重大事项决策必须通过业主大会,但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实际执行机构,有很大的话语权。现实中,对业委会的监管依然存在一定的盲区。“业委会是业主自治组织,业委会成员违规谁来查处,如何追责?业委会离任审计谁来组织,监事会如何真正发挥作用……这些都亟待进一步细化。”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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