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说法】出庭作伪证 枞阳一证人被罚3000元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雨 分享到 2023-07-17 15:25:46

近日,枞阳县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证人作伪证的行为作出罚款三千元的决定,证人谢某当场缴纳罚款。

2022年,张某以殷某借款30万元未还为由向枞阳法院提起诉讼,审理中,张某申请证人谢某出庭作证。谢某在不知道殷某是否欠钱的情况下,仍出具虚假证人证言并当庭述称曾当面听殷某说欠了张某30万元。

张某因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谢某作伪证的线索移送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交付系重要证据之一,证人谢某在签署保证书后仍作虚假证言,已妨碍法院案件审理,根据谢某的违法行为,决定对谢某罚款三千元。

法官提醒称,证人有如实作证的义务,作伪证将会受到拘留、罚款等司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为了所谓义气或者钱财而作伪证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对方当事人的权益,扰乱正常的司法秩序,最终也只会落得自食其果的下场。(胡慧静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声明: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安徽商报、安徽商报合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安徽商报或安徽商报合肥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