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公议,让执法更透明”,为推进行政处罚公开、公正、规范运行,7月25日下午,花岗镇人民政府组织群众公议员对花岗镇6起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了群众公议,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科负责人、花岗镇综合执法队4名执法人员和6名群众公议团成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是指行政机关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提交群众公议员进行评议并形成公议意见的活动。此次活动共分两场开展,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员介绍案件的事实与证据、处罚依据、处罚意见等案件相关情况,并向公议团解释了处罚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和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随后公议员对本次行政处罚案件的主体、适用法律、程序、证据、裁量等开展讨论并给出了公议意见,同时对案件查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公议员在仔细查阅案卷后一致认为,本次6起行政处罚案件均能做到处罚主体适格、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条文准确,程序合法,同意处罚意见。
行政处罚引入群众公议,让群众公议员为执法机关“把脉会诊”,不仅能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更能提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将开门办案的压力转化为依法行政的动力,不断提升花岗镇治理的法治化能力和水平。
(魏振亚 王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