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推进“现房销售”探索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雨 分享到 2023-07-30 11:58:51

日前,合肥市政府召开房地产工作会议,明确下一阶段政策方向,包括推进“现房销售”、积极探索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大力推动货币化安置和房票安置等多元化安置方式等。

合肥市房地产工作会议明确,坚持规建治一体化推进,加大统筹谋划和推进力度,更好落实“一城一策、因城施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阶段的政策方向上,合肥提出大胆稳妥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着力抓好蜀山区和包河区各一个试点项目。为避免公摊面积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城中村”改造是公益性项目,并非营利性工程,大胆探索土地供应“定向挂牌、协议出让”。大力推动货币化安置、房票安置等多元化安置方式,尽全力让市民在安置上更早更快更灵活。试行取消商品房的楼层差价率限制,把定价权交给市场。试行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办理预售许可证,但严禁捆绑销售。探索房地产项目地下车库整体验收合格,即可办理预售许可证,此举有利于提高地库建设质量,防止赶工期造成地库漏水等问题。落实“全程代办”,全面推进“拿地即开工、开工即开建、交房即交证”。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运用“竞品质”机制,探索竞争性谈判出让方式,优先考虑“四没有”的优质房企:即没有项目“烂尾”、没有项目有“保交楼”任务、没有物业管理出问题、没有项目工程质量问题。要以严密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共同监管,严防资金挪用。会议要求,政策举措成熟一条落实一条,早出台、早落地、早见效。发现偏差,要及时纠正。

在上述房产方向性政策中,“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受到广泛关注。此前,国内曾长期对按套内面积计价和按建筑面积计价存在过讨论。2002年,重庆市首次对计价方式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无论是预售还是现房销售,都必须以套内使用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同时,重庆市还出台规定,对不按套内使用面积计价销售的开发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重罚。

按套内使用面积计价销售,公众尚存疑:开发商会不会把走廊、过道、楼梯、电梯间等都按最小尺寸设计与施工?以往按建筑面积销售的价格中,公摊部分的价格转移到套内面积中销售如何计算?

对此,安徽省房地产专家郭红兵认为,从房地产市场发展来看,按实际使用面积销售无疑更利于购房者消费明明白白,但都需要从规范标准和销售管理办法中做出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国内房地产专家、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现房销售是新发展模式的重要体现,此次合肥明确“大胆稳妥”的推进思路,从试点情况看,主要在蜀山区和包河区进行,即主要在市区进行。这样做的理由在于,市区拿地项目的房企资金状况会更好,其更能够适应现房销售模式下的现金流状况。

对于探索套内面积计价方式,严跃进表示,购房者都希望“所买即所得”,不希望房屋交付水分太大。此前重庆按照套内面积计价的方式就受到行业的推崇,所以此次合肥明确这样做,其实说明按照套内面积计价的做法,有助于减少房企“注水”,有利于保障购房者认购权、使用权。

“合肥探索套内面积计价,对于后续房企拿地部门和户型设计部门,以及物业管理部门等都有非常大的启发。对于房企来说,如何真正做好小区规划,优化公摊面积和小区公共部位设计方面都要具备新思路。”严跃进表示。

【新闻附件】

《房产测量规范》中明确,共有建筑面积是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理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等。(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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