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近日正式出台。我省将通过实施专项培育计划,重点打造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制造业技能根基人才队伍、数字技能人才队伍和乡村工匠人才队伍。到2025年底,全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35年底,全省高技能人才总量和结构比例接近长三角区域平均水平。
■鼓励各地编制技能人才目录及需求报告
要实现目标,我省下一步将加强技能人才供需研究和规划建设。产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技能人才?哪些岗位的技能人才最为紧缺?我省将强化技能人才供需分析应用,聚焦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运用大数据分析挖掘等技术,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拓展产业技能人才供需分析功能,构建需求导向、开放共享、协同高效的产业技能人才数据分析应用体系。同时,鼓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根据国家产业分类、职业分类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产业技能人才岗位目录、需求预测报告、急需紧缺岗位目录和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仅要立足现在,更要着眼未来。我省《实施方案》明确,鼓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产业技能人才发展现状、供需预测等情况,编制本地、本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和储备。
■2025年底全省90%以上的职业学校重点监测指标“达标”
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发挥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是重要途径。《实施方案》提出,支持企业聚焦高技能人才、产业紧缺技能人才,广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扣除。
职业学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我省方案提出,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提质培优行动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到2025年底,全省90%以上的职业学校重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设置标准,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中职、高职、技工教育专业(群),全省职业学校每年培养达到中级工水平的技能人才30万人以上、达到高级工水平的技能人才20万人以上。
强化平台载体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我省还将强化政校企三方联动,协同推进平台载体建设,到2025年底,新增各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载体300个以上。对企业和院校建设的平台载体,按规定给予相关补助和支持。
■建立三级乡村工匠目录清单
我省将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包括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数字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和乡村工匠培育计划。
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我省将开展技师研修培训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选拔,到2025年底,新增技师、高级技师5万人以上。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库,支持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政府特殊津贴等荣誉奖项,力争到2025年底,新增100名左右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将依托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等,申报建设国家级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鼓励企业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培养一批掌握核心工艺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技能骨干。
数字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以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工业和信息化融合企业的一线技能人才为重点,广泛开展数字技能岗前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增强产业工人数字素养与技能。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开设数字技能专业,力争到2025年底,支持企业和职业学校联合建设5个左右省级数字高技能人才专项实训基地,培育10个左右数字技能领军人才领办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我省将在省、市、县建立乡村工匠目录清单,发掘认定1千名省级、1万名市级、10万名县级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和非遗传承人等。支持乡村工匠设立工作站、名师工作室等,力争到2025年底,设立乡村工匠技能工作室(站、所)100个左右。
■全面推动实施 “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完善高技能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政策,我省将完善技能导向的岗位使用机制。《实施方案》明确,鼓励企业设立相应的岗位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激励高技能人才发挥作用。
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我省将全面推动实施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方案还明确,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构建灵活高效的评价机制,我省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确定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岗位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式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力争到2025年底,开展评价工作的企业数量每年增长10%以上。
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我省明确,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制度,每2年开展一届全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在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政府特殊津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各类褒扬激励推荐评选中,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