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骗取钱财 合肥一男子获刑3年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3-10-19 16:02:56

利用职务之便取得公司供应商资料,对其谎称可出售公司报废设备,从而骗取他人钱财。近日,经肥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鲍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鲍某某在合肥某公司任综合部主管。鲍某某通过查阅公司的“供应商系统”和设备资产,联系多家供应商,谎称可以将公司报废设备出售给这些供应商。取得信任后,鲍某某便以需要钱打点公司等各种理由索取费用,分别诈骗9位供应商共计26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鲍某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人民币26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检察官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该案中,鲍某某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查阅公司的内部信息,编造理由骗取公司供货商的钱财,意图不劳而获,不仅会损害企业形象,而且也构成了违法犯罪。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因为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晓然)

声明: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安徽商报、安徽商报合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安徽商报或安徽商报合肥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