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执法,持续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1月14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公布了《合肥市城镇燃气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023年第一批)》。其中包括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违规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违规充装液化石油气、非法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办公室召开了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议,通报了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我省有少数地方存在排查没有全覆盖、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少数市对“黑气”“黑瓶”“黑窝点”等违规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不够等问题。按照相关要求,我省将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专项行动,持续组织“大起底”排查、全链条监管,实现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同时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加大对“黑气”“黑瓶”“黑窝点”打击力度。全力推进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对管网老化等影响安全运行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鼓励实施“瓶改管”“气改电”,降低和消除燃气安全风险。提前将燃气终端报警信息及瓶装液化气管理信息,接入市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平台,尽快实现对燃气安全智慧监管。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定期对燃气尤其是瓶装液化气企业、送气工,餐饮企业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全民燃气安全意识。
除了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严厉惩处城镇燃气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肥市近期还启动了居民管道燃气用户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用5个月时间对该市户内燃气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通过逐户上门全面排查解决橡胶管老化、气瓶超期限使用、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超寿命使用、厨房改功能区等户内燃气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风险治理,督促用户整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合肥市城镇燃气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023年第一批)
案例一 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
2023年8月26日上午,违法行为人许某某未经许可,违反国家规定,在明知液化石油气是危险品的情况下,驾驶普通货车从定远县炉桥镇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到长丰县左店镇陆桥村售卖,被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获,现场查获液化石油气18瓶,合计234千克。许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长丰县公安局对许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违规施工损坏燃气管道
2023年7月1日上午,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在包河区长春街与宁夏路交口进行2021~2022年度合肥移动交流引入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施工时,将一根正在运行的中压PE200管道损坏。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对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7.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违规充装液化石油气
2023年7月17日,长丰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局、住建局对长丰县庄墓环宇液化气有限公司依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在2023年7月10日存在未进行充装前检查、记录、扫码的现象,以及为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钢制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长丰县市场监管局对长丰县庄墓环宇液化气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
2023年8月22日,合肥市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上海路与复兴路交口聚福家园购物广场二楼201号的合肥市瑶海区聚福源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厨房区域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合肥市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合肥市瑶海区聚福源酒店厨房区域进行临时查封。
案例五、六 非法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
2023年7月25日,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家用燃气灶具专项监督检查,在庐江县庐城镇城西越城路庐江大市场C区汲永春经营场所待售区域,发现不能查询到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的家用燃气灶具10台。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未经认证的燃气灶具,并处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2023年8月11日,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庐江县庐城镇军二中路166号的庐江县庐城镇德宝电器商行经营场所待售区域,有9台家用燃气灶具和3台猛火灶均无熄火保护装置。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依法改正,并没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9台燃气灶和3台猛火灶;罚款人民币770元。(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