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记者从临泉警方获悉,9月初,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多名男子的银行卡内频繁收到涉诈资金,且都在短时间内被取出,疑似为涉诈分子洗钱。
经查,刘某雨、李某明在朋友程某的介绍下,将自己的银行卡租借给境外诈骗分子使用,并在程某的安排下接收到涉诈资金后,前往银行取出,转存到诈骗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帮助对方将涉诈资金“洗白”。
刘某雨、李某明分别发展下线王某、于某臣、李某明,共同为诈骗分子洗钱。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李某明、程某、刘某雨,李某华、王某、于某臣六人相继落网。
目前,六人均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吴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