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南市大通区法院洛河法庭处理了一起特殊的继承纠纷案件,案件的原被告没有争议,没有吵闹,一团和睦地出现在法庭,他们想通过合法的途径继承过世母亲名下的存款。
原被告是姐弟四人,他们的母亲周某在世时,姐弟四人非常孝顺,母亲平时的生活花销均不用自己花钱,久而久之,母亲便存下一笔钱。
母亲周某过世后,老大在收拾遗物时发现了六张定期存折单,共计73400元。老大告知了弟弟妹妹后,姐弟四人一致协商共同继承母亲的遗产。
但是姐弟拿着存单在银行取款的时候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由于他们的母亲周某没有遗嘱无法确认他们的继承权,若要提取存款,需要提供继承权证明书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办理过户登记或支付手续。
四姐弟商量后,以大姐作为原告起诉其他三人,诉讼至法院要求对母亲的遗产进行分割,明确继承权利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周某的丈夫已经去世,周某和丈夫婚生四子女现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法庭调解室内,四姐弟均表示他们对如何分配母亲的遗产没有争议,也没有纠纷,因为不知道母亲存款的密码,才选择了到法院寻求帮助。在法院的主持下,四姐弟很快地达成了调解协议,六张存折单分别由四姐弟分别继承。随后法院出具了调解书。最终,四姐弟拿着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到银行,顺利地取得了过世母亲名下的存款。
(黄娜娜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