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指南(2024版)》(以下简称“指南”),对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收运处置工作进行规范,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据悉,该“指南”将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及“千村引领 万村升级”工程。
集镇、村庄生活垃圾严禁露天堆放
根据“指南”,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优先、能源资源节约、污染达标排放、劳动保护、水土保持和安全卫生等相关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应遵循城乡一体、区域共享、布局合理、环保高效、适用耐用、安全便捷、节能减排、维护方便的原则。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应推行专业化治理、市场化运行。
农村生活垃圾严禁露天堆放、露天焚烧和简易填埋;严禁堆放或倾倒于沟塘溪岸;严禁用于道路路基和房屋基础建设的回填用土。集镇、村庄应做到: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收运,无零散生活垃圾,沟塘溪岸无生活垃圾堆放,水面无漂浮生活垃圾。严禁形成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严禁将农村的工业垃圾、农作物秸秆及杂草、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畜禽粪污等固废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
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池(房)
记者在“指南”上看到,农村清扫保洁范围包括集镇、村庄的道路、广场游园、沟塘溪岸。集镇的道路、广场游园应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并做到:无生活垃圾堆积、无零散果皮纸屑;路面净、路牙净、绿化带净、边沟净;路面基本见本色;垃圾桶(废物箱)不满溢,保持完好整洁;生活垃圾无漏收。村庄的道路、广场游园清扫保洁要到位,确保无零散生活垃圾和垃圾堆,做到路面净、路牙净、绿化带净、边沟净。垃圾桶(废物箱)不满溢,保持完好整洁。集镇、村庄的沟塘溪岸边无零散生活垃圾、无堆积生活垃圾,水面无漂浮生活垃圾。单位及住户应负责各自房前屋后环境卫生,不乱扔、乱丢、乱倒、乱堆生活垃圾,不就地焚烧生活垃圾。
按照要求,各地应建立完善“农户集中投放 服务企业收运 ” 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服务企业应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作业时间、作业质量等要求,配备满足需要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和作业服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合理确定生活垃圾收运频次、收运路线,确保生活垃圾收运及时、垃圾桶(废物箱)不满溢、垃圾不落地。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宜采用桶(箱)装车载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模式,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池(房)、非密闭式垃圾收运车辆及设置在沟塘溪岸边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集镇、村庄内应配置公共垃圾桶,用于收集单位及住户投放的生活垃圾。农村的集市、车站、码头、停车场、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应设置废物箱。废物箱应美观、抗老化、阻燃、防腐,并应能防雨、方便清掏和保洁。废物箱应有明显标志,易于识别。集中收集点的收集容器应美观适用、整洁卫生、防雨、阻燃、防腐、抗老化,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有利于自动化或半自动化装载作业。生活垃圾收集车应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喷涂相应的标志,收运途中不得抛撒滴漏和倾倒。生活垃圾转运车应密闭性好、防腐底噪、经济实用,能满足生活垃圾转运站(点)工艺要求,宜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
按300-500人的标准配备1名保洁员
“指南”要求,按照农村人口300-500人的标准配备1名保洁员。设施设备操作人员要根据项目工艺特点、技术水平、操作要求、运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设施设备操作人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特种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应责任到人,岗位工应通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业主管部门及服务企业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责岗位、防范措施、处置方法等。服务企业应组织作业服务人员进行应对突发事件的培训和演练。服务企业应做好环卫作业服务人员防护、环卫设施设备及工作场所的消毒消杀工作,对及时收运后的集中收集点及周边进行清扫(洗),定期喷洒消毒药水。
收集车辆到达转运站后应按规定倾倒垃圾,倒空的车辆应及时离开卸料区,车体及收集箱需清理干净。作业区操作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打扫冲洗。定期对站区进行消杀,防止蚊蝇、蟑鼠等滋生。转运站的垃圾应及时转运,并做到雨污分流。转运站产生的污水宜沉淀后方可就近排入污水管网。若环评有特殊要求的,需结合环评要求一并实施。无法就近排入污水管网的,转运站应设置污水收集池,并定期清运处理。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