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装电梯意愿强烈住宅小区 优先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4-06-20 15:41:57

6月20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消息,截至去年底,全省已加装电梯1869台。下一步,我省将探索开发应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线上审批通道,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在同等条件下,鼓励将群众出资加装电梯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优先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周涛等人提出《关于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议案》。省住建厅近日给予答复,将加强政策落实,加大加装电梯与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力度,建立完善管理和维护机制。

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加装电梯1869台,解决了部分居民上下楼困难。但各市在实施加装电梯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存在业主意见统一难、资金筹集分摊难、后续维护管理难等问题。为此,我省将按照“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加强引导,协调服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的原则,指导各市在现有审批系统的基础上,探索开发应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线上审批通道,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与此同时,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加装电梯与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力度。在调查摸底和征求民意时,同步做好居民加装电梯意愿征询,同等条件下鼓励将群众出资加装电梯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优先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并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做好与加装电梯的有效衔接。对有加装电梯需求但近期又无法实施的,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合理安排水、电、气等管网改造位置,预留加装电梯基坑位置,综合考虑电力扩容、管线迁移等因素,方便居民加装电梯。

按照相关要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建立完善管理和维护机制。加装电梯申请人应制定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明确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确定电梯安全管理员,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电梯企业等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签订书面协议,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无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登记、不得运行使用;加梯居民要就电梯能耗、维保、修理、检验和保险等相关事宜及费用作出书面约定。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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