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一女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秀自己的金首饰,无意间暴露了自家住宅的位置,殊不知她已被盗窃惯犯盯上。近日,旌德县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2024年3月,吕某刷短视频时,在“旌德县”版块中刷到一名女子“晒”黄金项链、手镯的视频,视频内容无意间暴露了该女子大致家庭住址。
几天后,该女子又发布了当天离家出门的视频,吕某等到了机会,于当晚7点左右从厨房窗户攀爬进入该女子家中,将保险柜盗走,利用购买的撬棍将保险柜撬开,盗窃保险柜内的黄金首饰和1万元现金。
后吕某将盗得的黄金首饰变卖,获利7.55万元,用于去旅游或赌博。
另查明,2008年12月、2021年2月吕某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满释放后,吕某还存在多次入户盗窃的事实,共窃得财物价值共计17.9万元。案发后,吕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自己因观看女子“炫富”视频产生作案动机,通过被害人发布的视频确定具体位置并作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吕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从重处罚;有犯罪前科,酌定从重处罚;多次入户盗窃,从重处罚,根据吕某所犯罪行、量刑情节及社会危害等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称,大家在社交平台分享日常时切勿发布可能暴露自己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私人信息的视频、图片,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