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菜时将一块猪头骨从20楼扔下,女子为她的任性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对一起高空抛物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2024年4月17日22时许,租住在庐阳区某小区20楼的吴女士在卤制汤料时,将一块猪头骨从自家阳台窗户扔至楼下,致被害人马某停放在该楼栋下的轿车后挡风玻璃被砸碎。4月18日,公安机关接被害人报警后前往吴女士租住处将其抓获,吴女士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自愿赔偿马某经济损失2000元并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女士从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已构成高空抛物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从轻、从宽处罚。法庭当庭判决吴女士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提醒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高空抛物行为,轻则损害他人财物,重则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坚决杜绝高空抛物,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实习生 杨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