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共划定109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697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1.76%。1月15日,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正式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实施“一单元一策略”的精细化管理,并做好动态更新和5年定期调整。
我省生态系统复杂多样,生态环境问题在不同区域、流域有很大的差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就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实施“一单元一策略”。
“经过7年多的实践探索,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目前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贾良清介绍,目前,全省共划定109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697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1.76%;重点管控单元293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5.47%;一般管控单元104个,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2.77%。
其中,优先保护单元突出空间用途管控,以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目前,我省建立了“1+5+16+N”的四级清单管控体系。其中“1”即省级清单,体现环境管控单元的基础性、底线性要求;“5”为沿江绿色生态廊道区、沿淮绿色生态廊道区、皖南山地生态屏障区、皖西大别山生态屏障区、环巢湖生态示范区等五大区域清单,体现区域的特色性、规范性要求;“16”则为市级清单,体现环境管控单元所在市的地域性、适用性要求;“N”为管控单元清单,体现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
贾良清介绍,已有约200件规划环评(含跟踪评价)和2万件项目环评充分应用分区管控成果。我省还搭建了分区管控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截至目前,平台访问次数超3万人次,为企业投资提供引导。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汪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