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说法】宿州“树驮桥”景点存安全隐患,检察院公益诉讼促保护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陈卫华 分享到 2025-07-10 16:31:09

因在履职中发现宿州“树驮桥”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存在安全隐患,宿州埇桥区检察院立即提起公益诉讼,要求保护单位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其保护。近日,宿州埇桥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树驮桥”存在安全隐患,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埇桥区曹村镇有一棵十几米高的枫杨树从三孔桥中钻出,根须曲折盘绕于整个石桥的缝隙和桥身上,根抓桥、桥连树,桥树相依,树桥共生,形成了奇特的景观,人们称之为“桥驮树、树驮桥”。

“树驮桥”是宿州有名的景点,也是埇桥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埇桥区检察院诉称,其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树驮桥”是三级古树枫杨与桥体共生,古树及桥周边垃圾随意丢弃、桥体上有涂鸦乱画、桥体开裂存在安全隐患,文物保护单位未能得到有效保护,损害了国家利益。

2024年6月,检察院向埇桥区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充分发挥监管职责,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树驮桥”得到有效保护,确保行人及车辆过桥安全,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及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等。

2024年9月、10月,检察院分别前往“树驮桥”开展“回头看”,发现周边现象依然存在,桥体破损等隐患仍未消除。

今年2月,埇桥区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埇桥区文旅局继续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对文物保护单位“树驮桥”继续整改。

法院责令文旅局继续履行监管职责

埇桥区文旅局辩称,针对“树驮桥”的保护工作,该局自2021年起持续采取了多种措施,设置安全警示与风险管控,在显著位置设立安全管理警示牌,明确禁止通行并提示安全风险;督促曹村镇政府在桥下增设防护设施,张贴安全提示,限制游客靠近桥体;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对“树驮桥”开展专项实地勘察,记录桥体状况及周边环境,邀请文物保护专家对桥体安全进行专业评估。

埇桥区文旅局称,收到检察建议后,其立即督促曹村镇清理垃圾、修复桥体,并纳入年度文物巡查重点清单。“树驮桥目前桥树共生,且桥上古枫树为三级古树,树驮桥景观价值也在其独特的桥树一体。对树驮桥进行保护和维修,需要综合考虑古桥保护与古树生长,其维修方案需要文物保护桥梁专家、古树保护专家、水利专家等共同论证作出科学可行的意见。修缮方案无法一蹴而就。”

埇桥区文旅局称,已尽最大努力推进流程,不存在“怠于履职”,其将继续协同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整改。

埇桥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检察院请求判令文旅局继续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继续整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近日,埇桥区法院作出判决,责令埇桥区文旅局继续依法履行对文物保护予以监管的法定职责。

(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张剑 实习生 吴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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