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阜阳市颍泉区一男子开设斗鸡赌场,从中获利。近日,阜阳市颍泉区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2024年3月,男子王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阜阳市颍泉区行流镇供销社院内开设斗鸡赌场。王某某利用该场地隐蔽性,雇佣曹某负责为赌客开具斗鸡票、结算赌资及抽成为其牟利。该斗鸡赌场共组织斗鸡赌博活动四次,吸引二十余名赌客参与,涉案赌资累计达三万余元。
当地警方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行动,对赌场进行查处,王某某随后被采取强制措施。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设置斗鸡场吸引多人参与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据此,法院作出判决,王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王某某退出的违法所得66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斗鸡及供犯罪使用的斗鸡票,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张剑 实习生 吴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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