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说法】小区车库湿滑致业主摔伤 法院判物业赔偿15万元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雨 分享到 2025-08-12 16:47:51

业主在地下车库骑车时滑倒受伤,认为地面湿滑导致,物业公司认为是天气原因返潮。那么此事究竟谁来承担赔偿责任?近日,芜湖中院审结了这起纠纷案件。

蒋某购买了一处房产,2024年6月一天清晨,蒋某在小区地下车库骑行电动车外出上班,由于地面湿滑,导致摔伤。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椎体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

因损害赔偿问题,蒋某要求小区物业公司赔偿,物业公司则认为因天气异常致地面返潮,蒋某未尽到谨慎驾驶义务才摔倒受伤,物业公司不应该赔偿。

蒋某将物业公司起诉至弋江区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26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现场视频可以看出地下车库确实返潮致路面湿滑,且路面没有铺设防滑设施,也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物业管理上存在重大疏漏。同时,蒋某在行驶时转弯速度过快,而致车轮打滑、摔倒,驾驶不当。

根据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有义务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在公共服务区域内物业公司未能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法定义务,而致业主在该服务区域内摔倒受伤,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蒋某自身谨慎驾驶不够,具有一定过错,可适当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据此,一审判决物业公司承担15万余元赔偿款。物业公司不服上诉,芜湖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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