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说法】10个月后婚姻终止,彩礼能否返还?宣城市宁国法院作出判决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陈卫华 分享到 2026-03-10 18:29:13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索要彩礼应该返还,那么结婚10个月后终止婚姻,彩礼怎么算呢?近日,宁国市法院调解一起这样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因工作结缘的小王与小静,在朝夕相处中相恋,于2024年5月携手步入婚姻殿堂。然而,婚后两人因性格差异及生活理念分歧,夫妻感情逐渐破裂,这段婚姻仅维持了10个多月两人便离婚了。

离婚后,男方小王以婚前给付彩礼数额较大、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为由,将小静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婚前支付的彩礼及三金共计127451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梳理案情并意识到,此类案件若简单判决,可能会加剧矛盾,通过调解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法官决定在调解上下功夫。

承办法官在了解彩礼给付细节、共同生活时长及财产使用等情况后,发现小王为缔结婚姻,按当地习俗向小静支付彩礼合计十几万元,该款项是小王家庭多年积蓄,对其家庭经济造成一定压力。为实质化解纠纷,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分别与原被告及其家属进行深入沟通,对原告重点释法明理,详细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引导其理性评估诉讼风险,降低过高的心理预期;对被告则侧重情理感化,耐心倾听其诉求与委屈,引导其换位思考男方家庭为缔结婚姻所面临的实际困难。

在双方对立情绪明显缓和之后,法官适时组织“面对面”协商。在调解现场,法官搭建沟通桥梁,引导双方就争议焦点逐项核对,既讲法律的“尺度”,又讲人情的“温度”。最后,经过多轮的沟通,双方互谅互让,就彩礼返还数额达成一致协议:小静当庭支付小王1.5万元,小王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彩礼纠纷再无争议。

法官提醒称,彩礼返还需结合结婚登记情况、共同生活时长、彩礼数额及家庭经济状况等综合判断,恋爱期间的小额赠与、日常消费支出不属于彩礼返还范围。彩礼本质是承载婚姻祝福的习俗,需要树立健康婚恋观,让彩礼回归“礼”的本质,共同营造文明节俭的婚嫁新风尚。

(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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