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说法】孩子起诉父亲要求每月打两次电话 合肥法院公布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雨 分享到 2026-05-31 12:08:11

父母离婚后,孩子起诉父亲,要求他每月打两次电话联系,法院会怎么判?孩子继母申请,要求变更监护权,能否获得支持?近日,合肥中院公布了合肥法院涉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通过司法裁判厘清责任边界、填补权益漏洞,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孩子起诉父亲要求每月打电话

林小某父母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子林小某由母亲王某抚养,父亲林某可在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生活的前提下行使探望权。

离婚后,林小某一直跟随母亲王某生活。父亲林某虽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却长期疏于履行亲子陪伴义务,从未对孩子进行探望、联系。

为维系亲子亲情,保障自身情感需求,林小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父亲林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每月对其履行两次电话联系、一次线下探望的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权利与义务。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对林小某主张父亲定期电话联系、线下探望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判后回访显示,林某已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探望、联系义务。

典型意义:父母对子女的探望行为,兼具权利与义务双重属性,是维系离异家庭亲子情感的重要纽带,更是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本案判决通过司法手段督促家长履职,弥补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婚缺失的亲情陪伴,彰显了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

暖心继母从生母手中要走监护权

2009年,吴某与张某生育一子小张。2012年4月,二人因感情破裂离婚,协议约定儿子小张由父亲张某抚养。此后,张某与李娟再婚,李娟成为小张的继母,长期照料其生活起居、陪伴其成长。2024年,小张的父亲张某不幸离世。

经查,小张的生母吴某自离婚后,未对小张充分履行监护职责,已再婚组建新家庭。为保障小张的生活稳定与身心健康,2024年11月,继母李娟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生母吴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自己为小张的监护人。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2年父母离婚后,小张便一直跟随继母李娟共同生活。多年来,李娟悉心照料小张的饮食起居、学业生活,积累了丰富的监护经验,二人感情深厚、关系融洽。而生母吴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小张对其感情淡漠、依赖程度低。同时,吴某现有家庭情况、收入条件有限,监护能力不足,且未表达监护意愿。案件审理过程中,小张多次向法院明确表示,自己与继母相处很好,不愿改变现有生活、学习环境,希望由继母李娟担任自己的监护人。

法院秉持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真实意愿,综合考量双方监护能力、情感联结、生活稳定性等因素,判决撤销吴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李娟为小张的监护人。

典型意义:监护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若法定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将严重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当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充分考虑被监护人的意愿和情感需求,综合考虑继父母的监护能力、意愿、方便性等因素,在其他监护人均没有能力和意愿履行监护义务时,依法变更合适的继父母担任监护人。

儿童体验模拟飞行受伤 商家承担主要责任

2023年12月,王女士带着年仅四岁半的孩子小元,前往合肥某主题乐园游玩。期间,二人在体验特效模拟飞行游乐项目时,因现场游客较多,小元与母亲被分开安排座位,小元独自坐在体验区第一排最外侧位置。

在项目体验结束、座椅缓慢回撤归位的过程中,小元的右脚不慎被卡在设备底座与地面的缝隙中,当即疼痛大哭。约七分钟后,小元才自行将脚抽出。随后,120将孩子送医救治,经医院诊断为趾骨骨折。

法院审理认为,主题乐园游乐设施现场管理较为混乱,现场无工作人员或通过广播音响等提示注意对未成年人加强安全防护,也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竖立安全警示标识等,未能对游玩设施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预防和消除措施,工作人员面对事故处置不力,导致损害持续时间较长,损害后果扩大。故主题乐园应对小元的受伤承担主要责任。监护人也存在监护不力的过错,对损害的发生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据此,法院作出判决,主题乐园赔偿各项损失14477元。

典型意义:游乐场所的经营者有义务保障经营场所内游玩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案裁判明确了主题乐园面向未成年人的更高安全保障义务,厘清了经营者与监护人的责任边界。(文中当事人为化名)(安徽商报记者 张剑 通讯员 蒋元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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