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我省已出台《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试行)》,标志着我省医用耗材医保支付工作进入了全省统一范围、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新阶段,也意味着我省医保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三个目录”彻底实现统一。据了解,新政策自2026年7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落地执行。
医保医用耗材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医用耗材费用的依据,只有列入该目录的耗材,其相关费用才能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报销。“过去,我省没有统一的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各地在支付范围、待遇水平和管理方式上各有差异,这种‘一地一策’的状况,影响了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的待遇公平,也增加了管理难度。”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医保局联合人社、药监等部门,经摸底调研、数据测算、专家论证及公开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全省统一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和目录。
据了解,我省首版《基本医保医用耗材目录》重点保障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医用耗材纳入基金支付,按照15位编码管理,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用耗材共2859种。既涵盖人工耳蜗、腹膜透析液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医用耗材,也纳入脑起搏器等创新型医用耗材,在切实保障参保患者基本医疗需求的同时,适应临床医疗技术进步,支持创新医药发展。
目录在设计上兼顾了不同险种、不同群体的保障需求,既保障住院和门诊慢特病的医用耗材使用,也兼顾了普通门诊的常规耗材需求。对每一类医用耗材设定了支付标准和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引导医疗机构和群众在同通用名、同材质特征的医用耗材中,优先选用性价比更高的产品,以精细化管理提升医保资源配置公平性与使用效益。
“我们对80种存在非基本医疗使用风险的耗材,如部分存在可用于美容、整形、修复等风险的医用耗材,设定了严格的限定支付范围。”省医保局表示,只有符合相关疾病使用规定的,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对不符合限定条件的,基金不予支付,从而遏制耗材滥用,牢牢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以“功能性敷料”医用耗材为例,功能性敷料是覆盖疮、伤口等创面的医疗材料,随着医学技术发展,已出现了天然纱布、合成纤维类敷料、多聚膜类敷料等多种不同性能的敷料,可用的情形很多、选用的空间也很大。目录规定了在压疮、烧伤、溃疡伤口必要情形下使用功能性敷料,方可纳入基金支付,确保有限的基金用在“刀刃上”。
目录正式执行后,参保群众可以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或“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皖事通小程序等渠道进行查询,也可以从省医保局门户网站获取目录内容。
(安徽商报记者 吴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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