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庐江县法院对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货车司机因闯红灯、超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酿成无法挽回的生命悲剧,为广大司机敲响安全警钟。
2025年12月某日,被告人范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庐江县某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且持续加速超速行驶,与右前方“抢黄灯”左转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曾某当场死亡。
经法医鉴定,曾某系交通事故致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交警部门依法认定,范某承担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案发后,范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身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方谅解。
庐江法院综合考量其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获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4个月。
(安徽商报记者 张剑 通讯员 刘形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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