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15时30分许,阜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接报警称,一辆两轮摩托车载人且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从颍上收费站道闸机栏杆缝隙处强行闯入高速公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民警迅速核查,固定证据,锁定两名驾乘人员信息。经查,摩托车驾驶人权某某对其驾乘摩托车闯入高速公路、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乘坐人黄某某也承认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摩托车还存在逾期未年检的违法行为。


高速交警依法对权某某存在的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450元,并对其驾驶证记2分;对乘坐人黄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处以罚款50元。
目前,两人已接受处罚并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险性。
阜阳高速交警提醒称,两轮摩托车因自身结构特点,在高速行驶时稳定性差,高速公路严禁两轮摩托车载人,大型车辆经过时产生的强大侧风极易导致摩托车失控侧翻,引发连锁碰撞、碾压等恶性二次事故。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以身试险,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安徽商报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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