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漏洞,通过陌生链接诱导用户点击,进而在手机中植入恶意软件,截取手机内的云闪付付款二维码。近日,天长市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信息网络窃取他人云闪付二维码实施盗窃的案件,两被告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刑。
2025年10月,王某通过境外社交软件结识了一名陌生上线,该上线掌握非法窃取他人手机云闪付付款二维码的技术手段,将其发展为下线成员。随后,王某又拉拢许某参与作案,逐步形成“上线—王某—许某”的盗刷犯罪链条。
该团伙作案方式隐蔽性极强,犯罪分工清晰:上线通过境外软件的专用群组发布作案任务,向下线提供非法获取的被害人云闪付二维码;下线利用获取的二维码,前往支持云闪付支付的线下门店,购置手机、电脑、黄金等高价值商品;得手后,下线将涉案物品低价变卖套现,扣除个人垫付费用及提成后,逐级向上线转移赃款。
2026年1月8日,许某根据上线王某的指令,前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某手机店,使用非法获取的被害人的云闪付付款二维码,盗刷支付5000元,再自行补足999元,购入一部价值5999元的手机。事后,许某将手机以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许某和王某扣除个人垫付资金及提成后,将剩余赃款转账给上线。
不久后,许某、王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退还了被害人被盗的5000元。
近日,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
据了解,与传统盗窃方式不同,该案属于典型的新型网络技术盗窃,被害人全程未主动操作、毫无察觉,账户资金却悄然被盗刷。经办案法官核查,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漏洞,通过陌生链接、非法网站等渠道,诱导用户点击访问,进而在被害人手机中静默植入高度隐蔽的恶意软件。该恶意APP安装后自动隐藏桌面图标,普通用户无法察觉、难以排查,能够在后台静默读取、截取手机内存储的云闪付付款二维码数据,并实时传输至不法分子手中。犯罪分子依托窃取的二维码,可快速在线下门店完成消费盗刷,被害人往往在查询账户账单、发现异常扣款后,才知晓自身财产受损。
法官提醒称,大家切勿点击来历不明的短信、社交链接及网页弹窗,不随意下载、安装来源不明的手机软件;定期自查手机应用程序,及时排查、卸载未知可疑软件,一旦发现设备异常、后台不明运行程序,立即卸载并修改相关支付密码;优化支付安全设置,建议关闭云闪付、手机支付等平台的免密支付功能,合理设置支付限额,全程开启交易动态提醒,确保异常交易可第一时间察觉;一旦发现账户异常扣款,应立即联系银行冻结账户,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尽可能减少损失。
(安徽商报记者 张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