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手机播放叫声,引诱600余只黄豆鸟“自投罗网”,得手后通过网络售卖,快速牟利8万余元。近日,无为市法院审理了这起非法狩猎案件。
家住贵州的顾某曾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刑。2024年10月至2025年8月期间,顾某不思悔改,在无为市境内利用手机播放黄豆鸟叫声引诱同类黄豆鸟前来,并用禁捕工具捕鸟网、抄网杆等进行狩猎。
猎捕成功后,顾某利用手机微信群进行联系拍卖,并通过京东快递向全国其他省市购买人员寄售活鸟。至案发时顾某共售出黄豆鸟643只,非法获利86241元。
经鉴定,黄豆鸟的物种名为棕头鸦雀,是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法院审理认为,顾某多次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其具有故意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192900元、没收违法所得86241元,并处没收扣押在案的摩托车、手机、捕鸟网等作案工具。
一审宣判后,顾某未提出上诉,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称,刑法明确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顾某曾受刑事处罚后却仍利欲熏心,不思悔改,为一己私利而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且数量较多,该行为破坏了该地野生动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平衡。(安徽商报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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