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物流仓储项目提供要素支撑。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4月21日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关于支持合肥市物流仓储规划建设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合肥市明确,为推进现代物流业提质增效降本,打造高能级物流枢纽城市,物流仓储(不含批发零售业)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特制定支持物流仓储规划建设全要素保障、全链条服务的若干鼓励措施。在规划支撑方面,合肥市拟根据大物流体系规划,将重大物流仓储项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重大物流仓储项目落地做好规划支撑保障。物流仓储项目原则上采用高标准仓库,具备条件的鼓励建设“坡道式”等多层仓储用房,提高物流仓储土地的利用率。
在用地要素保障方面,合肥市将对纳入省政府年度重点投资计划内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积极争取国家直接配置用地计划指标;对未纳入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外购增减挂钩指标兜底保障。合肥市将统筹全市用地计划,占补平衡指标,打通要素保障堵点。按照“能纳尽纳”“能商则商”“能优则优”“能定则定”“联动互商”原则,开展物流仓储土地要素会商工作。
此外,合肥市还将提高用地审批效能,例如开辟物流仓储用地审批绿色通道,让最好最优的项目得到最优最快的要素资源配置。加大设施农用地支持力度,对田间地头服务于农业生产的临时性预冷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对占用耕地的项目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企业最关心的供地价格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现阶段参照合肥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格,并将在新一轮城市用地基准地价更新中,单独制定物流仓储用地基准地价,作为评估依据。
同时,合肥市还将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向物流企业供应土地,鼓励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合肥市将支持盘活存量用地发展物流业,在符合规划的基础上,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用地不动产权证办理方面,合肥市将着力推进“交地即发证”模式。通过前置权籍调查环节,实现土地供应与不动产登记并行办理,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清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在办理土地交付手续时同步核发不动产权证。 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简化办事流程,对于仓储、物流等服务业项目已办理不动产登记且利用现状无变化的工业厂房、仓库,申请转移登记时,登记部门实现“即时办结”。
据悉,《若干措施》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截至4月28日,联系电话0551-62779737、电子邮箱hfszrzyhghjjtc@163.com。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