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纺”被侵权 两公司赔偿220万元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雨 分享到 2023-04-23 16:34:32

4月23日,合肥中院公布了合肥法院2022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金纺”被侵权案件。

原告某公司生产、销售的“金纺Comfort”系其公司专业衣物护理剂品牌,经过宣传和推广,在相关市场和消费者中享有非常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被告东莞某洗涤实业公司、东莞市某洗涤用品公司共同生产的“妙柔”衣物护理剂,该产品的包装装潢与“金纺”产品中主打宝宝衣物使用的“纯净温和”款、长效抑菌保护的“茶树抑菌”款、抗异味的“竹萃净味”款的包装装潢极其近似,并在长丰某超市销售“妙柔”系列产品。

合肥市中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金纺”产品的瓶体和瓶贴设计与其他同类产品相比存在明显区别,具有较高的显著性,属于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被诉侵权产品瓶体和瓶贴设计风格和基本特征与某公司产品包装装潢高度一致,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综合考虑某“金纺”系列产品的知名度、市场占有率、侵权持续时间、侵权恶意、产品销量及合理维权开支等因素,酌情判决两东莞公司共同赔偿220万元。

一审判决后,两东莞公司提起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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