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遇车祸,继续妊娠风险较大,孕妇选择引产,那么该费用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呢?4月24日,淮南市大通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7月的一天,怀孕15周的曹女士在过马路时,被唐某驾驶的小轿车撞伤,后紧急送往医院治疗。在进行了一系列检查后,最终确定了曹女士的伤情,医生表示曹女士现在的身体情况若继续妊娠风险很大,而且检查过程中的辐射,对胎儿有致畸可能,曹女士无奈只能将胎儿引产。
结束治疗后,曹女士将唐某和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庭审中,曹女士表示,引产后自己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4万元。
保险公司辩称,曹女士终止妊娠不是交通事故的必然结果,人工引产的费用与事故伤情无关,其要求赔偿金额过高。
法院经审理认为,曹女士在事故中的伤情对胎儿的正常发育有必然的影响,且检查过程中的辐射增加了胎儿致畸风险,故曹女士终止妊娠与事故之间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曹女士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曹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3.5万元。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依法生效。
(邸冬梅 魏小雨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