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擅自取走孩子账户上的钱款 利辛法院调解后退回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3-05-08 14:57:56

“孩子是我生的,孩子的钱就是我的钱,我想取走就取走,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凭什么告我?”近日,在亳州利辛法院阚疃法庭调解室里,一位母亲这样说道。

原来,王女士(化名)与其丈夫于2021年3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一子阳阳(化名),孩子满月后,小两口憧憬着美好的未未,协商要提前给孩子存些钱,以备孩子以后上学使用。

于是,在当年10月份他们以孩子的名字开通了银行账户,把孩子办满月酒收取的礼金分两笔,先后存入账户共计5万余元。

然而,刚结婚一年多的两人因感情不和,在2022年8月协议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抚养费自理。离婚后孩子的父亲才发现,王女士私自从自助取款机及柜台取走了孩子卡里的所有钱。为维护孩子财产权利,孩子的父亲将其母亲告上法庭。

面对口中振振有词的王女士,承办法官刘涛庭长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可以代为保管未成年子女的钱财,但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阳阳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因接受赠与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力,故其可以接受赠与,且赠与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其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阳阳的母亲未经其同意,擅自取走存款,且不能证明是为了维护阳阳的利益所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负有返还钱款的义务。

听完法官释法后,王女士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履行返还孩子的钱款。此案件经调解结案。

(王东影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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