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安徽省已连续37年未发现新发地方性克汀病病例,所有县(市、区)继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2023年5月15日是我国第30个“防治碘缺乏病日”,记者从安徽省卫健委了解到,监测显示我省碘盐覆盖率为96.00%,居民碘营养基本处于适宜水平。
碘缺乏病是由于外环境缺碘,造成人体碘摄入不足而发生的一组疾病和危害的总称。我国大部分地区外环境(水、土壤等)几乎都缺碘,历史上碘缺乏病区的儿童中5%~15%有轻度智力障碍,6.6‰的人患地方性克汀病(呆小症),严重影响当地人口素质。预防碘缺乏病最简便、安全、有效的方式是食用碘盐,但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3个月,因此要长期坚持食用碘盐。
碘缺乏病曾严重危害我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据介绍,建国初期我省局部地区甲状腺肿患病率平均曾达53.7%。经过多年的积极防治,1987年全省基本控制了碘缺乏病;2000年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2010年以县为单位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标准,2015年、2020年的“十二五”和“十三五”终期评估中,安徽省所有县(市、区)继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截至2022年,已连续37年未发现新发地方性克汀病病例。
为防治碘缺乏病,我省制定防治工作规划和方案,采取多项措施,成立了由卫生健康、经信、教育等19个部门组成的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促进多部门共同参与防治碘缺乏病。2011年,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和防治工作实际,我省将食盐加碘标准由过去的35 毫克/千克下调为25毫克/千克,并于2012年3月15日实施。
此外,我省还加强监测,2022年,全省监测了103个非高碘县(市、区)的30724份居民户食用盐,其中碘盐29495份,未加碘食盐1229份。碘盐中合格碘盐28440份、不合格碘盐1055份。全省碘盐覆盖率为96.00%,未加碘食盐率为4.00%;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2.57%,碘盐合格率为96.42%;盐碘中位数为23.01mg/kg;B超法检测20486名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为0.72%,达到碘缺乏病消除标准,我省继续保持碘缺乏病消除状态;抽样检测20486份儿童和10238份孕妇的尿碘,其中位数分别为246.69微克/升和172.15微克/升,监测显示我省居民碘营养基本处于适宜水平。
由于碘缺乏病是地球物理化学性疾病,自然环境缺碘无法通过人为干预而改变,决定了消除碘缺乏病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丝毫不能放松。我省将进一步落实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碘缺乏病综合防治措施,加强居民户盐碘、饮用水水碘和重点人群碘营养的动态监测,保障人群碘营养水平处于适宜状态。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汪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