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餐粥能量比标准高9倍冒充“低卡”被罚2000元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吴春华 分享到 2023-05-26 07:31:08

5月25日,记者从合肥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该局蜀麓所接到几起投诉举报,均为营养标签存在问题。

消费者反映在网络平台购买了某公司销售的紫薯代餐粥,但宣传与实际不符。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在网页宣传中发现了含有“低卡”内容的宣传文字,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规定,低卡为能量≤170KJ/100g(固体),而该代餐粥的营养标签中能量显示为1703KJ/100g,不属于低卡。合肥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构成“发布虚假广告”,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已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2000元。

该公司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因此,消费者可以根据《消法》第五十五条向经营者主张相应赔偿。

市场监管提示广大消费者,当前,低卡、低脂、零糖食品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但宣传是否真实,还需要查看营养成分表。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低卡即低能量是指能量≤170KJ/100g(固体)或≤80KJ/100ml (液体);低脂肪是指脂肪含量≤3g/100g(固体)或者≤1.5g/100ml(液体);零糖食品中糖的含量应≤0.5g/100g或100ml。违反上述营养标签规定,宣传商品为低卡低脂零糖将面临虚假宣传的行政处罚。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晓然 通讯员 马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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