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4日,第一批4个督察组已进驻合肥、亳州、蚌埠、滁州4市开展督察。第二批对4个省直部门的督察计划于9月份启动。7月13日,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位于全国第一方阵。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位于全国第一方阵,已经实现‘四个率先’。”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罗宏介绍,我省于2016年率先启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19年率先实现两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2020年率先创新督察方式开展专项督察、2021年起率先拓展督察范围开展省直部门和省属企业督察。
据其介绍,我省督察工作获得生态环境部、中央督察办多次批示表扬,中央督察办编发专刊推广我省督察工作做法,2023年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我省就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情况作大会交流发言。
2022年,我省率先启动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完成对阜阳、淮南、宿州、淮北4市及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皖北煤电集团、省能源集团的督察工作。共与130名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个别谈话,走访问询81家单位,现场检查点位2426个,公开曝光10个典型案例,受理转办举报1165件,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罗宏介绍:“目前,2022年省督察整改方案已全部公开,督察反馈的421项整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整改。”
2023年,我省继续开展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截至7月4日上午,第一批对合肥、亳州、蚌埠、滁州4个市的督察已全部完成进驻,督察时限为30天。9月份,将对省发展改革委(含省能源局)、省水利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和省商务厅4家省直部门开展例行督察。
此外,今年4月中旬,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官网统一开通“环境问题‘码’上反映”微信投诉渠道,收集诉求,及时交办地方办理,让居民“阅卷”“评分”。开通以来,共受理问题1021件,已办结949件。同时,对反映较多的油烟、噪声问题,组织开展了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居民合法环境权益的“两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解决油烟污染,统筹推进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防治。
(实习生 姜英杰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汪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