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欲离婚拒绝抚养患病儿子 芜湖鸠江区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3-07-21 11:01:35

夫妻双方要离婚,但都拒绝抚养患病的儿子,法院多次调解未果。7月21日记者从芜湖市鸠江区法院获悉,近日该院沈巷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最终法院根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据悉,原告林某(女)与被告孙某经人介绍认识并发展成恋人关系,双方在恋爱期间于2013年5月22日生育长子,2015年12月28日双方登记结婚,2018年7月21日生育次子,次子出生后不久被诊断出癫痫、先天性畸形颅内病变,智力发育迟缓。

次子出生后,双方因家庭琐事时常发生争执,矛盾不断升级。林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称经济困难,要求两个小孩均由孙某抚养。孙某抗辩如果林某坚持离婚,其同意离婚,但其只同意抚养长子,称无能力再抚养次子。

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均不愿抚养患病的次子。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孙某结婚多年,且育有二子,具有一定感情基础,双方应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互相体谅,妥善处理矛盾,不应草率离婚。

林某虽起诉离婚,但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且离婚案件不仅仅是对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处理,还包含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处理,特别是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

原、被告次子现年幼,且患有严重脑部疾病,更需要父母的关爱和保护。原、被告均强调自身困难无能力抚养次子,若贸然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有损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故此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近日鸠江区法院依法驳回了林某要求与孙某离婚的诉讼请求。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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