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拟修订条例:落实送餐网约车等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3-07-31 16:00:59

外卖、快递、网约车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安全由谁来监管负责?有限空间内作业,要采取哪些措施保证安全?7月31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该厅就《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按照业务相近原则 确定新兴行业的监管部门

记者获悉,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涉及修改条文30条、删除1条、新增12条。

征求意见稿提出,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征求意见稿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生产工艺,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资金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关资格;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对于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外卖送餐、寄递、网约车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义务。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明确的,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部门间协商协调机制,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未经检测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征求意见稿明确,从事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运输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装卸的生产经营单位(下简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接受监督管理。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不足一千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三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征求意见稿提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应当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过程中,还应当落实外部监护、持续动态监测要求,确保整个作业过程处于安全受控状态。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在物业公司的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其服务区域的道路、消防通道、地下车库、化粪池、窨井等重点部位和电梯、供水、供暖、供气、供电、消防、雷电防护等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当及时联系相关专业单位处理。在安全隐患排除前,应当及时发出警示,并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对于宾馆、饭店、医院、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体育场馆、会展场馆、旅游景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以及密室逃脱、室内冰雪等室内体验、竞技类新业态,征求意见稿要求,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不得改变场所建筑的主体和承重结构;设置标志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通讯、广播、照明等应急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有关责任人能够熟练使用安全设施,了解安全通道的位置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场所实际容纳的人员不得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

不得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

征求意见稿提出,学校、幼儿园等教学单位和科研机构应当保证教学研究和生活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组织应急演练。除教学研究活动外,学校、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活动,不得将教学场所作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禁止将正常使用的教学场所作为机动车停车场。

另外,对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涉及多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监督管理职责确定一个牵头执法部门,由牵头部门组织其他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同时报告有管辖权的矿山安全监察机构。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时间截至8月27日止,市民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政编码:230031),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字样;网页提交意见或者电邮方式,将意见在省司法厅官网网页留言,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sftlfec@sina.com。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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