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门前的铁栅栏突然被大风刮倒,将刚出商场的顾客砸伤,谁该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天长市法院审结了这起纠纷,认定商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判决赔偿陈女士各项损失共计22.5万余元。
2021年4月30日19时50分,陈女士从天长市某商场出来准备骑上电动车离开时,突然刮起的大风将商场设立在门前的一块用于拦挡电动车的铁栅栏刮倒,将陈女士砸伤。陈女士被送往医院诊治,共住院117天,花去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陈女士胸4、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左侧8根肋骨骨折,分别构成九级、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商场管理者认为其并非侵权主体,陈女士受伤系不可抗力所致,当时突起大风,陈女士理应在突发状况下采取合理措施维护自身人身安全,无权要求商场承担责任。商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向陈女士支付了抚慰金4万元。
陈女士因损失未获妥善处理,诉至天长法院,要求商场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庭审中被告认可了其作为该商场的管理者应当承担陈女士被铁栅栏砸伤产生的全部损失。天长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双方均服判。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法官提醒称,本案中,商场作为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者、维护者,应当确保其使用、管理的设备安全正常使用,同时在管理区域内也有义务保障路过行人的安全。对于疏于管理维护的设备设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近期降雨天气频繁,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特别要注意安全防范,增强安全监管,要定期管理和维护,及时排查风险和隐患,在风险区域周边布置警示标识,完善救助机制。(陈思雨 江立龙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