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记者获悉,阜阳公积金继推出上调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首付比例等三项惠民举措后再次进行调整,出台了两项公积金提取方面的优化新措。
根据安徽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为有效缓解职工购房首付的资金压力,凡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此政策暂定有效期一年。
此外,《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明确,为认真贯彻落实“租购并举”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支持力度,重点通过租房解决好青年人、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上调无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限额标准,租房提取限额由每年的12000元上调至15000元。
具体为:以家庭为单位,无论单职工双职工,市区由每月1000元上调至1250元,每年度不超过15000元;五县(市)由每月800元上调至1250元,每年度不超过15000元。
同时,放宽提取次数。职工每自然年度办理租房提取次数由每年一次提取调整为多次提取,每个月不超过一次。每次提取及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度提取限额。此外,简化提取材料,职工无需提供无房证明材料,依托大数据查询。
此前,阜阳发布多条公积金政策。阜阳新文件规定凡符合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双方均缴存的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二孩、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至少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其他材料执行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现行规定。此外,凡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50%下调至30%。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