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上充值话费被骗谁担责?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3-08-16 09:29:50

日前,市民齐先生致电本报热线0551-65179666反映:7月底,他在京东上购买了“三颗橙生活服务专营店”提供的话费充值,可是至今话费未到账,商家失联,被骗后无处退款。无奈之下联系京东客服,“却被告知报警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置消费者诉求于不顾。”

“京东”上买话费优惠充值被骗

齐先生在省城一公司上班,平时使用的话费额度较高。

7月21日,他在京东APP上偶然看到一家店铺推出的“话费充值活动”。店家宣称:“充500送100到账600,充1000送300到账1300。”觉得优惠力度很大,齐先生动心了,他最终购买了89元尝试。“商家说购买89元可以帮我充值100元话费,且5天内到账,如果到账超时,商家会自动退还给我。”

购买后,齐先生就耐心等待,可5天之后他并未收到话费。他就急忙联系商家,“7月28日,我联系商家时就发现了异常,发过去的消息显示已读,可对方就是不回话,无论你怎么说对方就是不回复。”齐先生说,这时候他已经意识到自己很可能遇到了骗子。

8月2日,齐先生发现该店的评分已跌至3.0分,商品链接也全部下架。无奈之下,齐先生联系上京东客服。“客服告诉我,这家店铺出了问题,像我一样的人有很多都被骗了。”齐先生说,在他多次要求下,京东客服给了商家的两个联系电话,但他打过去均无法接通。

消费者想维权却进入“死循环”

齐先生提供的工商信息截图显示,“三颗橙生活服务专营店”在京东使用的营业执照上,公司名称为“南京三颗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店铺于2023年7月14日在京东APP开业。

8月14日,记者在京东APP检索相关关键词,已无法找到该店铺。

据企查查APP,南京三颗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27日。2023年7月27日,该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齐先生表示,他向京东投诉后,对方表示无法办理退款手续,建议消费者报警或通过司法途径处理,之后齐先生拨打南京报警电话,南京警方表示消费者购买地为安徽,“建议在安徽报警。” “随后我拨打了合肥市公安局报警电话,接警员称在京东平台购买的商品,商家不发货,需要平台方联系商家进行处理,如果商家联系不上,要向平台方进行申诉。至此,京东让我们报警,警方又让我们找京东,事情进入死循环。”

全国各地被骗者或达400多人

很多人被骗,纷纷在网上留言。在齐先生提供的商品评价截图中,该店铺在京东APP有300多条差评,大多在控诉商家的欺骗行为,并质疑京东平台未尽到监管义务。

之后,齐先生加入了一个维权群,很快入群者已达到400多人。一位山西的李先生表示,他是7月23日在上述专营店花170元下单的200元话费优惠充值。和齐先生一样,他这些充值最后不了了之。

此外,有外地媒体报道称,“三颗橙生活服务专营店”宣传的话费充值优惠受骗的消费者遍布全国各地。“已经有超过400位群成员,涉及全国各大省市,群成员的损失金额从85至3000元人民币不等。”

“京东”两次答应回复均未兑现

齐先生表示,他多次联系京东客服,但京东客服坚称,经营行为是商家行为,平台有义务协助配合,但是对商家的错误行为,京东不会为其退款。

8月14日,记者联系上京东客服,客服在要了齐先生的订单号后表示,将会在4小时内回复。当天中午,京东客服联系上记者,但仍为记录信息,未给回复,同时称将于15日中午12点前回复记者,但截至15日下午记者发稿时京东方面并未联系记者。

律师认为平台不该“店大欺客”

“消费者在APP平台上消费,是出于对平台的信任。出了事,平台方不应该不管不问,更不应该‘店大欺客’。”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王海波律师认为,消费者购买的话费充值被商家卷走了,该商户的行为已经涉嫌欺诈消费者,作为受害一方,消费者应该维权,“但消费者又存在着分散全国各地、金额有限等不利因素,这给他们维权过程中带来很多困难,这时候平台一方就应该站出来和消费者一起共同维权,而不应该置之不理。”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王海波律师认为,此次事件中,平台一方存在着监管不严、审核疏忽等过失,因此对消费者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消费者可以就此向工商部门或工信部投诉,要求平台一方履行义务。”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许家权 实习生 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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