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赊欠餐馆5万余元餐费拒不付账还躲避执行。9月4日,记者从滁州市南谯区法院获悉,9月1日,法院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至2017年期间,周某多次前往邻居张某经营的土菜馆用餐,每次用餐后,周某都是赊账。周某共在其店内欠账92次,累计金额5.3万余元。张某拿着“账单”多次上门催债,周某不仅不还账,竟然还恶语相向,张某遂一纸诉状将周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周某支付张某欠款5.3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周某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多轮线上、线下查控,除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名下有一辆轿车外,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当即对车辆进行查封,但因周某电话打不通,且人车不见踪影,故迟迟未能对车辆采取扣押措施,执行陷入困难。
9月1日上午9点,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在南谯区施集镇某村承包了鱼塘正在该地养鱼,其名下还有一辆红色尼桑牌汽车也停放在鱼塘处。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干警赶往该地,经过现场走访核实,周某确实承包了该处鱼塘,且近期一直在此处养鱼。随后,执行法官在路边发现了周某的红色尼桑牌汽车。经当场核实车辆信息无误后,顺利将查封车辆扣押至法院并将对涉案车辆进行司法拍卖。
下一步,南谯法院将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快速响应执行线索,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持续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吴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