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对醉驾的危险性认识不够,仍抱有侥幸心理,触碰法律底线,更有甚者,遇查酒驾时不但不配合检查,还驾车闯卡,最终难逃法网。近日,庐江县一男子就因为醉驾闯卡被判刑。
2023年3月11日20时许,鲍某某无证酒后驾驶车辆,沿庐江县庐城镇周瑜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周瑜大道周瑜广场路段时,遇民警现场检查车辆,鲍某某不服从执勤民警检查指挥要求,强行驾车闯卡。
在车辆被执法人员设置的破胎器阻止后,仍继续驾车逃跑,直至车辆熄火后被随后赶到的民警查获。民警经执法检查,发现鲍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将其带至庐江县中医院提取血样。经鉴定,鲍某某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69.9mg/100mL。
庐江法院经审理认为,鲍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鲍某某无驾驶资格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对其酌情从重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鲍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五千元。(何义义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