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出台《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情况办法》,明确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对“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具体程序和内容,加大了对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刚性约束力,既是合肥市普法工作的又一创新举措,又是合肥市法治进程的一次生动实践。
合肥市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任务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合肥市本级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全市53个市直部门同步制定并公示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扎实履行普法责任。每一个国家机关都是普法责任落实主体,使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从而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合肥市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让法律由纸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截至目前,共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公民旁听庭审超500场;向中国法律服务网报送典型案例106篇,30篇典型案例被纳入司法部“中国法网”案例库;编写发行新市民学法用法系列读本3.7万册。
新出台的人大监督办法要求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每届至少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普法责任制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书面听取和审议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开展监督。同时,办法要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调研等监督工作中,将实施普法责任制情况写进监督报告,并将监督结果纳入本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多层次多环节的人大监督拔高了检验标准,织密了监督体系,更加凸显“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必将护航合肥法治社会建设行稳致远。(王冬雨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