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修订困难企业职工集资建房实施细则 公开征询意见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雨 分享到 2023-10-20 14:26:44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该局10月19日发布相关公告,公开征询公众对修订该市困难企业职工集资建房相关管理办法的意见。

公告显示,合肥市拟对2007年出台实施的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其中第六条“参与全额集资建房的对象为1999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本单位无房、住房困难家庭”。修订为“参与全额集资建房的对象为本单位无房、住房困难家庭”。

修订情况说明介绍,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合肥市于2007年8月印发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困难企业职工集资建房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7〕50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通知》第六条明确“参与全额集资建房的对象为1999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本单位无房、住房困难家庭”。

鉴于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厅等部门印发的《安徽省集资建房管理暂行办法》未对参与集资建房对象的参加工作时间作出限制性规定,为解决已参加集资建房的单位无房、住房困难家庭的历史遗留问题,拟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结合省司法厅意见和合肥市实际,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与集资建房单位多次进行交流座谈,调研省直机关及外地做法,深入研究研判风险隐患,并征求该市发改委、国资委、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税务局等单位意见,决定对原文件第六条进行修改。

10月19日至25日,公众可通过信函方式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合肥市宿州路252号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311室,邮编:230001;通过电子方式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874498083@qq.com;通过该局官方网站调查征集栏目直接留言。(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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