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后买保险,这是所有车主都要做的,一旦发生意外,可以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于是,有人打起了车损理赔的歪心思。近日,肥东一修车店老板就因为骗保,被判处有期徒刑。
2022年11月16日,在肥东县桥头集路某处,陈某驾驶车辆与一辆小轿车追尾,后将车辆拖至孙某经营的修理厂,联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在调查中,发现该修理厂近期多次承接交通事故车辆维修,且维修价格明显较高。保险公司进一步筛查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于2023年6月移送肥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28岁的孙某,经营着一家汽车修理厂,其既能低价采购汽车零配件,又熟悉保险理赔业务。本应诚信经营的他,却不干诚信的事,拉着亲朋好友干起骗保的“生意”。
2021年9月至2022年11月,他先后纠集亲戚朋友多人,故意制造碰撞、刮擦等交通事故8起,成功骗取保险金14万余元。
据孙某交代,在其“导演”下,一伙人通过驾驶个人名下或到其经营的修理厂维修的车辆,在熟人之间制造事故向保险公司理赔,修车厂收到保险理赔金后,通过低价配件用于维修,扣除少量维修费,余款由孙某获取。
由于保险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其中的3起事故中,由于投保人不知情,作为策划者的孙某不具备保险诈骗犯罪主体资格,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肥东县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孙某犯保险诈骗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杨文政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