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丈夫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娘家人得知后,邀约了亲戚前去“助阵”,争执中丈夫情急之下拔出客厅的宝剑,弄伤妻子姑妈。近日,旌德县法院审理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
法院查明,2021年2月15日大年初四,冯女士前往哥哥嫂子家拜年,得知哥哥的女儿与女婿正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便和哥哥嫂子、侄子等人一同前往哥哥女婿杨某家中。
见面后,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升级为肢体冲突。情急之中,杨某顺手将客厅电视柜上的锋利长剑从剑鞘中抽出,砍向殴打他的人,大家一拥而上一同抢夺其手中的长剑。抢夺中,冯女士左手拇指被长剑砍伤。经医院诊断,冯女士左手拇指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杨某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多处挫伤。
警方认定,冯女士及其侄子构成殴打他人的行为,对两人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两百元。后冯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家庭发生矛盾,应当理性处理,杨某的岳父岳母在女儿女婿争吵时,却邀集多人赶至家中采取过激行为,对女婿进行殴打,致使杨某就近抽出长剑,岳父岳母等人不但不停止其行为反而夺剑,在此期间,造成冯女士左手受伤。杨某的长剑剑刃锋利,其应当预见抽出长剑可能造成的危害,且事实上也造成冯女士左手受伤,杨某应当对其抽出长剑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酌定杨某对冯女士的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法院据此判决,杨某赔偿冯女士各项损失11983元。
杨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汪悦磬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