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某高校雨污混流被罚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3-11-28 16:26:43

流量数据揭出校园雨水管道雨污混流。11月28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合肥经开区获悉,经立案查处,涉事高校完成了校园污水管道改造施工,并被处以罚款15万元。目前,该案件已经合肥高新区法院执结。

2022年5月11日,合肥经开区城管执法大队接到线索称,辖区某高校存在雨污水混排问题。该大队立即抽调执法骨干会同排水管理部门前往调查,但在现场并未发现有雨污混排现象。5月13日,执法人员通过技术手段调阅该处雨水井的流量监测数据,并通过排水物联网系统进行比对,该雨水井在不降雨的天气下经常有水体流动,并根据流量仪监测数据估算出了该学校排水量大小。此外,执法人员取样送检,通过水质检测发现,属于生活污水。提取到水质监测数据与检测报告后,城管部门依法立案,学校负责人接受调查询问。之后,在排水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执法人员通过排水物联网系统监测发现,该高校东侧雨水排口多次在无降雨天气下有水流通过。在证据面前,学校承认事实,并聘请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

同年7月25日,该区城管执法大队对涉事学校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学校未提出听证要求。根据规定,执法人员提请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经研究,城管部门认为该学校在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根据前述管理规定,综合该单位违法情节、危害后果、改正情况等因素,城管部门决定对该学校罚款15万元。在城管部门组织的行政处罚群众公议中,专家和群众代表一致认可处罚决定。

城管部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至该高校之后,又送达了履行催告书,但该学校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为此,城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肥高新区法院执行部门受案后,和涉事学校负责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已于近日执结到位。

涉事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已经完成污水管道改造施工。2022年12月,经排水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今后,学校将加强排水设施管护,自觉维护安全和谐的水环境。

(通讯员 李婷 徐彪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郜征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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