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从六安市霍邱县警方获悉,12月2日晚,霍邱县公安局城西湖派出所接报警称,两男子为争抢一只大鹅发生纠纷。由于事发地位于霍邱县城西湖天鹅迁徙路线栖息地段,接警民警考虑到事发位置比较特殊,立即携带警用装备及救助物品出警。
到达现场后,当事双方正围着一只灰色“大鹅”在激烈争执中,都称此“大鹅”是自家的。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这只被争抢的“大鹅”与群众家中喂养的“大鹅”不太一样,此“鹅”羽毛呈灰色,体型较一般家鹅大,黑嘴黑掌,前额没有肉瘤,因此考虑极有可能是迁徙中受伤的天鹅。
现场民警对双方进行简单询问后,告知两人此“大鹅”可能是迁徙中受伤的天鹅,此时争执双方当即表示此“大鹅”不是自家的,愿意将“大鹅”交给警察处理。回到派出所后,民警立即同县林业部门联系,同时请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对受伤的天鹅进行救治,后经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鉴别,此“大鹅”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天鹅。
警方提醒,发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请及时报警或联系动物救助部门,自觉参与到关爱、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环境。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吴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