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电价峰谷时间或扩大到5个月!安徽正在征求意见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3-12-11 17:12:58

对安徽省工商业用户来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或有重要调整。为鼓励用户削峰填谷,保障全省电力供需平衡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安徽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近期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新政拟将目前执行的7月、8月两个月峰谷时间段扩大到五个月,季节性高峰电价上浮或84.3%。

优化峰谷分时时段 峰谷时间扩大到5个月

鼓励工商业用户削峰填谷,新政执行后,我省峰谷时间段或将扩大到5个月。根据《通知(征求意见稿)》,每年7月、8月、9月,用电高峰时段为每日16:00-24:00;平段9:00-16:00;低谷时段0:00-9:00。1月、12月,高峰时段为每日15:00-23:00;平段8:00-15:00;低谷时段23:00-次日8:00。

其他月份,高峰时段每日为8:00-11:00,16:00-21:00;平段11:00-16: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8:00。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今年迎峰度夏期间,为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保障全省电力供应和电网安全运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对用户峰谷时段进行了调整。政策实施以来,在晚高峰引导用户合理安排生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省电力保供工作成效明显。

目前我省执行的峰谷时段是7、8两个月,但由于我省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期间早峰、午峰和晚峰电力供需平衡仍紧张,尤其是晚峰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征求意见稿拟将两个月峰谷时间段扩大到1月、7月、8月、9月、12月五个月,同我省现行季节性高峰月份保持一致,鼓励用户调整生产班次,将可转移的高峰负荷移到谷段和平段。

调整分时电价浮动比例 季节性高峰电价上浮或超80%

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此次也进一步调整。根据《通知(征求意见稿)》,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低谷电价在用户购电价格加输配电价基础上下浮61.8%;季节性(1月、7月、8月、9月、12月)高峰电价上浮84.3%;其他月份高峰电价上浮74%。100千伏安以下工商业用户可按年度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据介绍,此次调整主要是结合今年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调整情况,按照国家峰谷电价比原则上不低于4:1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高峰和低谷浮动比例。将高峰上浮比例在现行比例基础上再上浮3个点,低谷在现行比例基础上再下浮3个点。

尖峰电价缩小执行范围 取消温度触发限制条件

我省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政策,在迎峰度夏(冬)期间,在日最低气温或日最高气温达到触发条件时,对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执行尖峰电价政策。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了解到,季节性尖峰电价和需求响应补偿电价政策调动了用户参与电网削减高峰负荷的积极性,有效实现了“错峰能力最大化、电量影响最小化”。

此次征求意见,季节性尖峰电价也有进一步调整。根据《通知(征求意见稿)》,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的工业用户。执行时段为7月、8月期间每日20:00-22:00,1月、12月期间每日19: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通知“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的要求,同时考虑我省电力保供实际需要,对现行尖峰电价政策执行范围、加价时段、加价幅度、温度条件等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来说,考虑到广大商业用户调峰能力较弱,将尖峰电价执行范围由过去执行峰谷分时的工商业用户调整为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业用户;将执行时段由现行尖峰日的8小时调整为1月、7月、8月、12月每日固定2小时,减少对企业生产的影响。按照国家要求,将尖峰电价由现行固定加价标准调整为在峰段电价基础上再上浮20%。此次调整还计划取消尖峰电价温度触发条件限制。

能否从中受益?或考验企业调节能力

电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最大的特点就是瞬时性和无仓储性。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目的是鼓励用户削峰填谷,保障全省电力供需平衡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缓解电力需求矛盾。

此次调整扩大了峰谷时段,调整了分时电价浮动比例,高峰时段电更贵了,低谷时段更便宜了。企业能否从中受益?

合肥市一家管件生产企业负责人汪女士认为,能不能享受到政策利好,对企业的生产调节能力是个考验。“过去峰谷时段是两个月,现在扩大到了5个月,低谷时间基本是在夜间。”汪女士认为,对中小企业来说,夜间生产需要员工上夜班,用工成本高,安全生产风险也更大。汪女士的企业主要服务于一些大型国企,产品交付时间必须跟着客户走。“客户需要什么时间交货,我们在生产时间上自由调整的空间不大。”

不同企业在电价敏感度和用电灵活性上存在差异,在面对峰谷分时电价时有不同的应对方式。汪女士认为,一些高耗能企业,对电价敏感的企业,当用电成本占总生产成本较高时,会更积极响应分时电价政策,新政执行后肯定能从中受益。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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