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已逐步好转。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月1日17时起解除省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省级Ⅱ级应急响应。
2023年12月2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省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当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警范围为全省除黄山外的15个市。
2024年1月1日起,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已逐步好转。经专家会商研判,预计1月1日全省大部分城市日均AQI<200,且能维持36小时以上,满足《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省级橙色预警解除条件。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月1日17时起解除省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省级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空气质量预报,2024年1月2日,受弱气压场控制,全省空气质量为中度——重度污染,1月3日大气扩散条件一般,淮河以北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江淮之间和沿江江南为中度——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市根据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和空气质量实际情况,有序调整预警级别并做好相关工作。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汪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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